九龙坡一对夫妇欠银行信用卡12万不还,银行通过电话、和上门催收10多次后,两人仍未还款,近日,两人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拘。
2008年3月和4月,九龙坡一对夫妇在某银行办理了两张信用卡,一年期间,两人多次用信用卡套现,但未还款。直至今年12月,欠下银行近12万的卡债,据悉,该夫妇经营一家公司,因经营出现危机,两人便利用信用卡套现,信用卡套现,欠下巨额卡债。
据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,两人办卡后,一直没有按时还款,期间只是零零碎碎的还了些,最后一次还款是在今年8月,之后就一直没有还款,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催款,两人不接听银行电话,后上门催收10多次,两人也躲避不见,但仍未还款。根据相关法律,12月25日两人被依法刑拘。
银行提醒市民,信用卡只能作电子钱包,做一般的消费使用(购物、餐饮、娱乐),千万不能利用信用卡投机取巧,恶意投资(套现、经营、炒股)之用。
相关链接:据相关规定,对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(POS机)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,情节严重的行为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恶意透支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,依照刑法规定,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。
在金额方面,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,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,“恶意透支”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,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;10万元至100万元的,认定为“数额巨大”;超过100万元,认定为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